1930年代中國

國防軍事建設,就成為國民政府逼切事務。國府的軍事建設目標是「安內攘外」,內求統一,外抗日本。建設的主要內容為確立國防體制,聘用外國軍事顧問,實施徵兵,軍事教育,建立國防工業,發展陸海空軍等等。 國府先後於1932年恢復軍事委員會及於1935年通過《國防會議條例》設立國防會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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